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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"辱母杀人"案凶手于欢该当何罪?

热度 26已有 31205 次阅读2017-3-27 00:06 | 脱下裤子, 杀人案, 高利贷, 判决书, 南方周末 分享到微信

山东“辱母杀人”案,经《南方周末》等媒体报道后,引起国内网民的公愤,众多网民认为凶手于欢是个“有血性的汉子”,是在其母亲受到极端侮辱之后才杀了人,做了一个儿子该做的事,情有可原,法院判其“无期徒刑”是过重了。有人说:母辱不护,国辱何御? 还有人认为凶手杀的好,法院应该判其无罪。


由于舆论哗然,网上议论纷纷,终于引起最高检的注意,决定派人调查:


山东"辱母杀人"案凶手于欢该当何罪?_图1-1

上图:昨天最高检决定复查的公告


此案的简单经过情况大体如下:女商人苏银霞向地产商吴学占(涉黑,已被捕)借了100多万的高利贷,月息10%,大部分本金都已还清,只剩下一些尾数,被吴学占派10余人登门寻衅讨债。在讨债过程中,讨债人员之一杜志浩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,脱下裤子,露出下体,以此对苏银霞进行侮辱。此时苏银霞属下员工报警,警察到达后,警告当事双方:“讨债可以,不许打人”,说完之后就开始撤离,苏银霞儿子于欢企图乘此机会逃离,被讨债人员拦住,逼他返回,此时于欢终于失控,拿起一把水果刀乱捅,造成杜志浩死亡,另两人重伤。


山东"辱母杀人"案凶手于欢该当何罪?_图1-2

上图:于欢母亲苏银霞的证词

山东"辱母杀人"案凶手于欢该当何罪?_图1-3

上图:杀人凶手于欢的供词

从法院的判决书和最高检的复查公告来看,于欢杀人只有三种可能:(1)正当防卫,(2)防卫过当,(3)故意伤害。那么于欢杀人,究竟属于哪一种?

法院的“一审判决书”(点击这里)认为:被告(于欢)虽然受到侮辱,而且行动受到限制,但是对方没有携带武器,门外又有警察在场,被告的生命和健康没有受到威胁,“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”,他的捅刀子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。

但是法院的判决书也没有采纳原告所称“于欢故意杀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”的要求,理由是于欢对四个人各捅一刀,而不是对某一个人重复捅刀子,也没有对离他较远的人捅刀子。

以上这两种说法显然矛盾,但是法院仍然定性为“故意伤害”,但是在量刑上似乎已经考虑到于欢当时所处的环境,即“受到长时间的纠缠”、“被侮辱”、“行动受到限制”等客观因素,因此量刑从轻,判无期。

如此看来,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,但是网民不同意,他们强调“母亲受到侮辱”的重要性,看来,我们中国人对于父母受侮辱看得很重,怪不得骂人的时候也总是先骂对方的父母,例如什么“草泥马”、“操你祖宗”等。

赵某也许认为骂得不够,把裤子脱下来,露出下体,如此才算过瘾。但是媒体也有故意渲染之嫌,有些媒体报道称:赵某脱下裤子,露出下体,并且把下体往苏银霞脸上蹭...... 当事人自己的证词都承认赵某只是把裤子拉下到膝盖部分,露出下体,如何还能把下体往苏银霞脸上蹭?这显然是媒体加油添醋,唯恐天下不乱。

我认为真正的威胁在于债主纠集10来人上门讨债,即便不带武器,明明是聚众寻衅滋事,这种行为对于人的生命安全就有很大的威胁性,于某完全有自卫的理由,法院所称“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”是错误的。

2013年10月3日,纽约一个华裔家庭一家三口开着SUV上街,被“飞车党”包围,他们感到生命受到威胁,丈夫开车冲出包围,撞伤其中一个飞车党,导致其终生残废,但是纽约警察局最终没有起诉这个家庭。在这个案件中,没有人去调查飞车党是否携带武器,他们这么多人包围一家三口,聚众寻衅,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对生命具有重大威胁,足以构成对方自卫的正当性。

苏银霞和于欢母子两人,被10多个流氓包围纠缠了若干个小时,不许他们离开房间,个人自由被剥夺,警察到来之后,不仅没有给他们解围,反而准备离去,实际上是支持了这帮流氓。苏氏母子生命安全明明受到严重威胁,法院却说他们没有使用“工具”,他们有没有携带“工具”,谁知道?

根据现场摄像头的记录,警察从进入现场到离开,前后仅4分钟,根本是在敷衍了事。讨债的流氓看到警察无意介入,胆子才大起来的。于欢想离开,他们不准,就开始肢体碰撞,动手打人,此时情况就完全失控,恰恰是发生在警察到达之后。

我个人的结论是警方没有尽责,涉案警察应受到惩罚。法院的判决没有考虑到对方的行为已经远超过“讨债”,是“聚众寻衅”,对生命构成的严重威胁,因此不承认于欢的行为是正当自卫,这是错误的。赵某侮辱其母亲,固然非常可恨,但是并不构成对生命的威胁。仔细考察此案的过程,可以发现赵某裸露下体侮辱其母时,于欢还没有起杀心动刀子,而当他企图突破流氓的包围被强行摁住,生命受到严重威胁,才不得不动的刀子,这是正当的自卫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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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评论 评论 (41 个评论)
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31 10:14
小虫: 恶霸,高利贷。社会的癌症,还要当英雄?你的思维就是当今中国恶性事件的土壤。。。
知道吗,拿了“翻两番”工资的公务员,变得比原来更坏。比如这里的公安,他们应该知道,那个挂报警电话的,瞄着这个气势是可能闹出人命的,再把公检法系统的经济格局往里一加,死人的事件就发生了。
公安警官都知道,高利贷是违反传统法治的,有高利贷冲突的发生,他们已经失职在先了。他们都能够巧妙的利用人群造势,这里就是肆意处置于氏母子躲开现场,以达到自己的既定目标。
……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31 09:49
小虫: 恶霸,高利贷。社会的癌症,还要当英雄?你的思维就是当今中国恶性事件的土壤。。。
恶性的社会只能产生恶性的事件。
比较法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道理,你比较一下。
高利贷有过双方的思考和承诺,利息没有大过本金,而“翻两番”呢? 4倍涨幅, PR.China有一个纳税人认可过“翻两番”吗?
高利贷再坏,没有“公务员工资翻两番”坏。
回复 小虫 2017-3-30 12:51
Tsaokuohua: 作为我们普通自然人,应该思考的是,高利贷和“公务员工资翻两番”,到底哪个可恨?!
孰轻孰重呢?
杜老板虽然死了,他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人格,还是与 ...
恶霸,高利贷。社会的癌症,还要当英雄?你的思维就是当今中国恶性事件的土壤。。。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30 09:02
小虫: 有钱还,就不会发生讨债的事了。你说的不是一回事?如果你的说法,就不应该借钱。政府就应该抓放高利贷的地下钱庄。中国政府做事就是治标不治本。
不讨论了,这 ...
作为我们普通自然人,应该思考的是,高利贷和“公务员工资翻两番”,到底哪个可恨?!
孰轻孰重呢?
杜老板虽然死了,他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人格,还是与世长存的。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30 08:55
goodgood: 你应该先帮他们还钱,你没有帮他们母子还钱,造成惨剧,是你的错!
言之有理,等我有了钱。
回复 goodgood 2017-3-29 17:17
Tsaokuohua: 我会提议赶快把钱还给他们,以后永远不借这些人的钱了。
你应该先帮他们还钱,你没有帮他们母子还钱,造成惨剧,是你的错!
回复 小虫 2017-3-29 12:09
Tsaokuohua: 我会提议赶快把钱还给他们,以后永远不借这些人的钱了。
有钱还,就不会发生讨债的事了。你说的不是一回事?如果你的说法,就不应该借钱。政府就应该抓放高利贷的地下钱庄。中国政府做事就是治标不治本。
不讨论了,这个案子只是一种中国存在的现象,定案和翻案还在继续,拭目以待。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29 06:59
小虫: 如果是你妈,你会怎么做?
我会提议赶快把钱还给他们,以后永远不借这些人的钱了。
回复 小虫 2017-3-29 01:00
Tsaokuohua: 不要鼓惑死亡。即使是真犯了强奸罪,依法也不一定是死刑,怎么可以动杀机呢。
如果是你妈,你会怎么做?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28 08:24
goodgood: 法院的判刑,完全 不正确的. 被告生命 是受到威胁,只是法官 针刺不到肉 不知痛! 如果你是于欢,你当时会怎样做?你会等待折磨的降临? ...
错误! 法官是由各式各样的人群组成的。若干年前,Mainland中央集权搞“公务员工资翻两番”,有没有在籍法官认定没有这种经济规律,背后的意识形态不可理喻,在胁迫和牵制下,没有进入这个工资轨道的?
《法治论坛》上是有贴子的:*法官调离法院,*法官离开了法官队伍,*法院组成人员请求调工资,上限为700RMB¥……。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28 08:10
小虫: 正当护卫反击,这个儿子有正义感,谁能忍受母亲当面被性侵,你要已经被强奸才能动手吗?杀得好,大快人心。以后哪个黑帮再无耻行为,都没有好下场。。。把牢底坐 ...
不要鼓惑死亡。即使是真犯了强奸罪,依法也不一定是死刑,怎么可以动杀机呢。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28 08:01
Helenzhao1959: 全文分析有理有据。此案警察没有尽职,导致后来发生的死伤,应该详查原因。尤其要解构这个中国一直以来严打的高利贷背后的结构与支撑,做为习近平主席近日提出的 ...
当初“公务员工资翻两番”,为什么包括警察? 警察应该编制在公务员里吗?
这些你们思考过没有?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28 07:53
goodgood: 法院的判刑,完全 不正确的. 被告生命 是受到威胁,只是法官 针刺不到肉 不知痛! 如果你是于欢,你当时会怎样做?你会等待折磨的降临? ...
如果他拉出的是女方的裤裆,被女公民的儿子杀死,或许可以认可。
他拉出的是自己的裤裆,这是一种最基础的主权,是比钓鱼岛、南海大很多倍的主权,是包含在全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主权。
你们没有考虑,一个人在生疏的地方,在别人的办公室里,急躁得用裤裆威胁,事件的对抗烈度大得有多厉害?
回复 Tsaokuohua 2017-3-28 07:33
goodgood: 在当时没有逮捕,有人死亡后才去逮捕.如果当时逮捕10余人,就沒有人死亡!
22岁的男性自然人用“杀人”保护的亲生母亲,也被逮捕了,非法集资。
他保护了什么吗,保护了自己的愚蠢。
回复 八大 2017-3-28 03:24
中国法律伦理基础令人堪忧。如果法律眼里只有性命,而视人的尊严与权利为无物,自然就会有这样的结果。这是一种扭曲的意识形态逻辑导出的必然结果,如果根子不除,这样的结果必然还会频仍。
回复 runzhi 2017-3-28 00:38
把是否正当卫?是否防卫过当?怎样量刑?等诸多的法律问题交给法律专家和司法机关。
我们要做的是要反思案件以外深层次的东西。
要反思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案件?
这个问题不解决,深层次的问题不解决,产生此类案件的气候和土壤不解决,今后还会产生更多同类甚至更加奇葩的案件和悲剧。
回复 samfbh 2017-3-27 19:37
挨众人围打后,拿着刀叫他们不要再过来,这是自卫,不是行兇。
回复 Lmd 2017-3-27 18:01
Tsaokuohua: 10个逮捕了,保护伞在哪里?
黑的派生是有土壤的,没有保护长不大!有偶无独?
哪能容许高利贷强索硬要?正常的借款也得和平协商,酌情处置!
回复 有点黑 2017-3-27 16:58
归根结底,在于人权没有得到充分法律保障。为权力机关肆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留有太大空间。
同样这件事情,在天朝警察眼里根本不是个事儿,如果发生在美国则肯定完全不同。
回复 阿彭 2017-3-27 16:38
小虫: 中国政府就是一种单线思维,【堵】字用得好。只要出现问题,就是用堵的方法,包括房地产,堵的政策一个一个出来,不给人民买房子,他们的钱就拿去放高利贷赚钱。 ...
是的,问题出来后就是堵,折东牆䃼西牆,治理一个问题又出現另一个问题,一句话治标不治本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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